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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、局长:马艳霞
职责介绍:主持医保局全面工作。
简历:
马艳霞,女,回族,生于1972年7月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。现任邓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。曾任邓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,邓州市夏集镇政府主任科员、人大主席、党委副书记,邓州市十林镇政府纪委书记,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,邓州市张楼乡政府副乡长,邓州市小杨营镇人大副主席等。
邓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(正科级):刘富春
职责介绍:主抓党建、纪检、人事、机关事务等工作。分管局办公室,联系市医疗保险中心。
简历:
刘富春,男,汉族,生于1968年1月,中共党员,大专学历。现任邓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(正科级)。曾任邓州市孟楼镇人大主席、党委副书记、副镇长、人民武装部部长,邓州市桑庄镇人大副主席等。
邓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:刘海兵
职责介绍:主抓医保基金监管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。分管局基金监管科、医药服务管理科,联系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。
简历:
刘海兵,男,汉族,生于1977年3月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。现任邓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曾任邓州市汲滩镇副镇长,邓州市古城办事处党工委委员、武装部长,邓州市古城街道工会主席,邓州市龙堰乡工会主席,邓州市高集乡团委书记等。
邓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:刘云
职责介绍:主抓法规和规划财务、待遇保障工作。分管局法规和规划财务科、待遇保障科。
简历:
刘云,女,汉族,生于1979年12月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。现任邓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曾任邓州市夏集镇党委副书记,邓州市张村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,邓州市都司镇副镇长等。
(一)组织实施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离休人员医疗保障、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、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、规章、政策、规划和标准。
(二)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,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,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。
(三)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,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,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,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。
(四)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、医用耗材、医疗服务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,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。
(五)贯彻落实药品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,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,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,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。
(六)贯彻落实药品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。
(七)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,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,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,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。
(八)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、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。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性措施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。
(九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1、办公室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,承担信息、安全、保密、信访、政务公开、新闻宣传等工作;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、教育培训、精神文明等工作;承担机关财务、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;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;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
2、法规和规划财务科(行政审批服务科)。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,组织拟定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,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;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,承担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有关工作。负责组织、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,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、咨询、受理、办理结果公示等工作;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。
3、待遇保障科。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障、生育保险、医疗救助、离休干部医疗保障、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;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;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、医疗救助工作;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;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。
4、医药服务管理科(异地就医管理科)。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,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;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、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性措施。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;组织开展药品、医用耗材、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。
5、基金监管科(医药价格监管科)。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,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,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,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,规范医保经办业务;负责医疗保障系统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工作,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。贯彻落实药品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,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;贯彻落实药品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、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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